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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五一小长假将至,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已全面开复工,进入工程项目集中建设阶段,也是安全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增强红线意识,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施工项目。
二、检查重点
新开复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为重点。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
四、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组
为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住建委成立检查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国宏  住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  军  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成  员: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全体监管人员
五、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明确责任内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各安拆单位开展对在建工程所有安拆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各县(市)、区建设局突出重点,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尤其加强起重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住建委检查组开展不定期巡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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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5/12/16 21:37:28, Powered By WRMPS v7.5.0(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