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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执业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执业人员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资质和执业人员资格动态监管,降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风险,决定对全市建筑业企业执业人员就位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和重点:
1、注册建造师(一、二级)依法执业情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是否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否超出其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是否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是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省级项目经理(三级)执业情况。企业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是否到所属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是否持有培训合格证上岗;执业有效期是否过期;是否超出其执业范围。
二、     检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含市政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三、     检查时间:
2012年5月24日开始,到2012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检查: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24日—5月31日。各建筑施工企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对所承揽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并填写2012年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自查表(附表二)、企业自聘三级项目经理执业行为自查表(附表三)。
2、各县(市)、区检查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15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
3、全市检查阶段,2012年6月16日—12月15日。对全市范围内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4、定期总结情况阶段,每月末30日进行阶段性总结,对辖区内新开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重新登记,加入被检队伍。
5、汇总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5日—12月31日。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立即进行部署,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相关文件及表格到建筑市场管理处群共享中下载。
3、报表及材料上报形式为电子版上报和纸表同时上报,上报时间为2012年6月1日前。邮箱为731823037@QQ.com。上报纸表要求企业盖章并由建造师(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到辽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处。
 
附件:1、2012年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自查表(附表二)
3、企业自聘三级项目经理执业行为自查表(附表三)
联 系 人:唐晶群、秦旭、赵强
联系电话:3121057、3798798
电子邮箱:731823037@qq.com
               
 
 
 
 
                                
 
 
 辽阳市建筑市场管理处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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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5/12/16 16:29:54, Powered By WRMPS v7.5.0(MSSQL)